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扩大绿豆进口,满足国内需求,应埃塞俄比亚方面申请,海关总署根据我国植物检疫、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埃塞俄比亚绿豆输华开展风险评估,制定进口检验检疫要求。2019年11月,中埃塞双方就有关检验检疫要求达成一致,并正式签署中埃塞关于埃塞俄比亚绿豆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布进口埃塞俄比亚绿豆检验检疫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公告要求的埃塞俄比亚绿豆可以进口。
埃塞俄比亚绿豆获准进口,将丰富我国消费者“餐桌”,进一步满足我国人民日益多样化的饮食需求。海关总署提请相关企业,切实落实进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进口产品符合我国安全要求,促进贸易顺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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