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发布的《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指出,“职业索赔”影响到商家、平台、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多方,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侵占了消费者正当维权的司法执法资源。
今年9月,中国市场监管报社举办的职业索赔行为专题研讨会披露,近年来全国以“打假” 、“维权”为名发起的“职业索赔 ”恶意投诉举报每年超100万件。
据一位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一名“职业索赔人”因对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结果不满,在深圳针对同一问题累计提起13起行政复议、26起行政诉讼案件。最后导致 160余位执法、司法人员为其服务,耗时575天。在杭州,有“职业索赔人” 在一年内发起的职业投诉举报竟多达4280起。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规定,“ 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这意味着,以“打假” 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受到规制。《办法》将于2020年 1月1日起施行。
“这一规定既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消费者定义的规定,又关闭了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之门,还能减轻监管部门的负担。”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认为,这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邱宝昌还表示,“我们既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关闭那些根本不以生活需要为目的的职业索赔人牟利的渠道,同时要打开奖励举报之门,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举报获得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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