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广东省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期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到 2025 年,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珠三角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3:1,力争所有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意见》强调,2021年和2022年实施“ 九大攻坚行动”,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努力实现到 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广东乡村振兴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九大攻坚行动”分别围绕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展开。农业现代化重点是解决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问题。
其中,耕地方面,广东将开展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开展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和新一轮垦造水田行动等,到2022年新增建成高标准农田310万亩,完成 75%存量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
种子方面,实施种业翻身仗攻坚行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建设现代化种业基地,做大做强广东种业集团,建设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化共享平台等。
“2022年年底前完成75%已收集种质资源初步鉴评,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16 个,畜禽新品种(配套系)7个,水产新品种3个。”顾幸伟说。
而在农村现代化方面,核心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包括全面提升村庄规划实用性,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补齐农村突出短板等。
如何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实施意见》也制定了若干措施。比如,在金融方面,明确要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机制,到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覆盖全省种养业品种等;在事权方面,明确要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推动下放更多的管理职权到乡镇一级,支持镇级提升治理能力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才方面,明确实行种业专家“揭榜挂帅”制度。“目的在于最大程度集聚社会智慧,最大限度激发人们潜能,推动解决科技难题,促进科技成果产生。”广东省委农办常务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省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许典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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