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 1日起,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针对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在实施步骤上,两大险种2021年覆盖实施地区约 60%的产粮大县(500个),2022年实现13 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
“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符合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阶段和实际,基本上可以让投保农户‘旱涝保收’,从前期我们在6个省(区)开展试点的情况来看,这两个险种都受到了广大农户欢迎。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表示。
我国自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但保障水平仍以直接物化成本为主,难以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粮食安全需要居安思危,扩大主要粮食作物农业保险实施范围,给种粮农民吃下 ‘定心丸’,让更多的农民敢种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张立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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